日本应尊重历史事实将钓鱼归还中国

   一 历史事实

   1 中国人早在十五世纪就发现和命名了这些岛屿[比日本人早了四百多年],中国渔民长期以来即在此海域捕鱼,利用岛屿避风;

明清两代册封使皆利用这些岛屿作为航标。18世纪以前的国际法承认"发现"或象征性占有是对于领土取得的有效方式。可见中国拥有钓

鱼岛是完全符合国际法的。

      2 我历代政府都对此岛拥有主权。史实表明,在1895年1月14日之前,中国至少已持续与和平地对钓鱼岛群岛显示主权权力达

400年之久。例如 1893年,慈禧太后曾下诏书将钓鱼岛等3个岛屿赏给臣民盛宣怀作采药之用。盛宣怀在美国子孙至今尚保存着诏书。

      3 明清两代的使琉球录及中、日、琉的-些图志中都载明了这些岛屿属于中国。例如,日本十八世纪出的地图明确标明,钓鱼鸟

是中国的领土。日本一再声称它是根据国际法上的"无主地先占"原则行事的,显然是强词夺理违反国际法的。因为这些岛的主早就是

中国了。

     4 从国际条约(国际法)角度讲,钓鱼岛群岛无疑应包括在1895年的中日《马关条约》范围之内而由中国割让给日本。战后,日本理

应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有关条款,将这些岛屿归还中国。美日之间的任何条约或协定不能视为日本拥有钓鱼鸟主权的依据

因为中国从来没有委托美国代表中国和日本签条约或协定。

      5 二战结束后,美国长期占领该岛。1972年,美国向日本归还冲绳时,竟将钓鱼岛一并交给日本由于当时中美处于敌对状态,

美国一直想利用日本来反对中国,美国出于这一政治原因,而做出了损害中国主权的事。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的政府都坚决反对

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及全世界华人都坚决反对,认定钓鱼岛群岛是中国的领土。开展了持续不断的保钓斗争。

   二 日本态度横蛮,单方面把有争议的钓鱼岛当成日本的领土。正严重损害中日关系。

   1 中国保钓人士登钓鱼岛过程中常受围堵,逮捕和伤害。

   2 台湾渔民在钓鱼岛附近捕鱼,常受日方驱赶和拘留。

   3 最近中国科考船在钓鱼岛附近作业,日方竞然大肆抄作,还要提抗议。

     全世界华人都对日本的横蛮行为表示愤慨!中国人在自己的领土和领海上活动,你日本有什么资格来干涉?!该提抗议的应是中国

而不是日本!日本的横蛮行为正激发全中国乃至全世界华人强烈要求日本立即归还钓鱼岛的愿望!

  中国没有采取激烈措施,只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对世界和平负责任的国家,日本方面且勿得寸进尺!

  日本如果已变成一个讲道理的国家 就 

                应尊重历史事实将钓鱼岛归还中国

                             [2007-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