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不能讓體面歹徒揮霍侵吞人民的血汗錢
提到“歹徒”這個詞,人們會立即想到搶劫犯,詐騙犯,小偷等奪取他人錢財的人。他們一般沒
有體面的身份,受損的只是個體或家庭,通常掠奪的錢財數額不大。但人們是否想到還有另一類歹
徒,他們有地位,有權力,衣寇楚楚,受人尊敬,他們掠奪和揮霍人民的血汗錢,數額之大令人瞠
目,從幾十萬,幾百萬到幾十億,使國家遭受巨大損失。這種人理應稱之爲“體面歹徒”,對社會
,人民和國家的危害性比普通歹徒大得多!下面就來看看體面歹徒所幹的一些事情。
在中國新領導人的強有力的支援下,國家審計署在全國進行了抽樣審計,結果令全國震驚。
國電公司三天會議耗資三百萬;貧困縣廣東吳川市一年半的時間內,“吃”“分”教育經費高達600
多萬元,局機關日均報銷餐費達到4000元;廣東佛山市一老闆從工商銀行貸出四十七億元,彙往國外,
現有十多億元已無法追回;上海一人從國有銀行貸出九千多萬元用於抄房地産;災民的活命錢-救災款
被挪用侵吞----,凡此種種,不一一列舉。這還只是抽查,如果是全面審查,結果可想而知。
儘管情況嚴重,但人民對國家新領導人的信心倍壇。因爲敢幹揭露,才會敢於改正。同時應給認真
執行國家領導人決心的國家審計署署長李金華及其同事們記大功。李金華說,不應“抓小放大”“懲下
不懲上”“邊糾邊犯”。他的話反映了全國人民的心聲。希望中央紀委,高等法院,檢察院緊密跟進,
徹查處罰這些體面歹徒。也希望地方上的相應機構像國家審計署那樣稱職,那樣有成效的工作。
同時我們認爲,情況嚴重正反映了我國政治體制存在漏洞。我們應認真科學的查找漏洞,堵塞漏
洞,使體面歹徒望而卻步,無機可趁。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正如鄧小平所指出的,隨著經濟改革的
深化,必然要進行政治體制改革,才能建設好中國。
[2004-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