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人能当警察吗?能不判刑吗?!
中新网8月8日报导 湖北省蕲春县13岁少女芳芳遭多名无业青年在蕲春县闹市区中抢去,其父母共成
恨夫妇赶往县公安局求助。然而“110”巡逻队副队长周魁及几个值班民警无动于衷,拒不出警。共
成恨夫妇声泪俱下,苦苦哀求,周魁不耐烦地说:“我们又不是神仙,你找不到我也找不到!”冷
漠拒绝,以致失去了营救时机。。当夜,芳芳不幸惨遭多名暴徒强暴。
据检察日报报道,几经周折,2002年12月周魁才被免除巡警队副队长职务。2003年7月23日,蕲春县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魁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判决下达后,蕲春县人民检察院认定一审量刑畸
轻,决定依法向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这件事已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和愤慨。
一,身为巡警队副队长的周魁及几个值班民警,穿着漂亮的警服,享受人民的供养,配备人民给你的武器
,却不保护人民。这样的人能当警察吗?!相信全国大多数人都会说,不能!所以必须开除公职!
二,拒不出警以致失去了营救时机,这是犯严重玩忽职守罪,必须重判!
三,几经周折,2002年12月周魁才被免除巡警队副队长职务,表明蕲春县冶警不严,有包庇之嫌。公安部
应对蕲春县公安局进行整冶。
四,蕲春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魁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这是明显的包庇。司法部必须查处蕲春
县人民法院。挖出幕后包庇人。
五,蕲春县人民检察院认定一审量刑畸轻,决定依法向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这是有正义感,有责
任感的表现。应给予表扬。
只有严肃处理任何国家干部渎职的事,赏罚分明,才能管理好全国各级干部。人民才会满意,国家才
能兴旺。 [2003-08-09]